Panasonic集團之經營基本方針 1. 企業使命

企業為何存在?我們的創業者松下幸之助認為,滿足人們「希望生活得更好」的心願,即為企業職責與使命之所在。

即以適當價格,穩定提供人們生活所需之優質商品與服務,為社會發展做出貢獻,此為企業天生之使命。同時,秉承上述使命之企業主不應侷限於企業本身,還需將自身視為社會之一部分,並將此表述為「企業是社會的公器」。

倘若將企業視為「社會的公器」,則作為企業活動所需之經營資源——人才、資金、土地、物資等皆源自社會。既然是使用源自於社會之資源開展活動,則企業須最大限度地利用這些資源,並從該活動中創造積極效益,為社會做出貢獻。

一般而言,企業的目標是追求利潤。但Panasonic集團將利潤視為「向社會做出貢獻而獲得之報酬,是社會給予的回饋」。換言之,我們須認識到,對社會之貢獻度與利潤成正比,相反,不產生利潤則反映企業未履行社會責任,或履行社會責任之能力不足,須立即改革之。

此外,企業於開展經營活動之際,會與顧客、事業合作夥伴、股東、社會等眾多相關者保持各種形式之關係。作為「社會的公器」之企業,倘若以犧牲上述相關者之利益以私圖發展,則不被社會認可,唯與所有相關者共同發展,才是企業長期發展之唯一道路。

企業履行社會責任之關鍵在於員工。在不斷變化的社會環境中,倘若每個人僅死守或僅精通自己分內工作,則無法不斷為社會創造正面效益,亦無法履行企業之社會責任。企業每一位員工每天努力將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,如此方能提高人們的生活品質,促進社會發展與進步。